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接收推免生相关要求,在“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人才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推免工作要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坚持综合评价,各单位自行制定本单位评价体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2022届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择优选拔。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四、接收流程

1、已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陆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10月12日前,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方式以远程复试为主,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复试时请提前准备:

(1)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展览获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10月15日之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五、复试

1、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组织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复试专业和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复试小组成员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四)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培训。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五)各专业复试面试现场录音、录像。

3、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2个环节,专业技法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

复试具体内容(复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专业技法考核(总分70分,时间为60分钟)

(二)专业理论考核(总分30分,时间为15分钟)

本办法由宁夏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办公电话:0951-2061945



宁夏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9月27日

上一篇:关于举办美术学院研究生学术周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2022年宁夏大学美术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