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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宁夏大学2016-2017学年

国家奖学金的决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7]573号的精神和《宁夏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学生处下发了《关于评选宁夏大学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初步评审并公示,学校本科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最终评出我院荣获宁夏大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为:

马晓睿宁夏大学美术学院2014级视觉传达专业。

希望获奖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体同学要以获奖同学为榜样,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为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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